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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卖克隆卡非法牟利 两男子触刑获罪

2018年3月20日  宾阳著名律师   http://www.zwywzy.com/

今天购买的消费卡一切正常,到了明天,卡内余额便会全部蒸发,竟有如此咄咄怪事!

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利用克隆消费卡非法牟利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站在被告席上的吴某和徐某,被控以面值7折的价格购入克隆消费卡,再以98折价格转手销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所谓克隆卡即通过非法手段利用盗取的真实信用卡帐号、信息制作的副卡,只要原卡中有余额,克隆卡便能在ATM机上查出相同的余额,然而一旦原卡中余额被使用,克隆卡便随之成为废卡。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这种手段,出售克隆卡后立即将原卡中余额使用,牟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吴某去年7月搭识做克隆消费卡生意的男子“阿平”,得知可通过转卖克隆消费卡来赚取差价。虽明知这种生意“不正当”,但这种轻松好赚钱的买卖却让闲散在家的吴某心动不已。如何轻松捞钱又不出面承担风险,吴某就找到同样无业在家徐某,商量由徐某出面卖卡,吴某则从中抽成。两人一拍即合。

此后的几个月中,吴某多次以面值7折的价格从“阿平”处购入克隆消费卡,多为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预付储值卡。随即交由徐某以9.8折的价格转卖。被害人买入消费卡时,每张卡都在ATM机上查证确有余额,但次日卡内所有余额便都不翼而飞,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伙同徐某出售伪造的信用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检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各类消费卡、储值卡,切勿贪图小利,从“黄牛”处购买“打折”消费卡,防止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宾阳著名律师
律师:卓文彦[南宁]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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