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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酒驾老板“顶包” 被以伪证罪判刑

2018年1月23日  宾阳著名律师   http://www.zwywzy.com/

老板酒驾撞到路人,员工出于“义气”为老板“顶包”,最终两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拘役1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8月15日凌晨,松江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场处理时发现,车上人员均已下车,并正与被害一方争执不下。民警将被害人李某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李某指认是傅某驾驶车辆将其撞伤,且看到傅某从汽车驾驶位置走出来。经血样检验,傅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遂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不料,过了半天,案发时在场的另一当事人白某主动前来交警支队,表示当时是自己驾驶车辆。民警见其含糊其辞、言语闪烁,即对其加以劝导、阐述利害关系,白某又称自己当时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但几天后,白某又多次至派出所,向民警表示,其因怕被处罚而未承认是其开车,并要求接受法律的处罚,希望尽快把“被冤枉”傅某放出来。

傅某的驾车行为有被害人和几名证人可以证实,并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而白某的“顶包”行为属于提供虚假证言,

文章来源:宾阳著名律师
律师:卓文彦[南宁]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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