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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民国纸币”换人民币诈骗他人钱财领刑罚

2018年1月7日  宾阳著名律师   http://www.zwywzy.com/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广西灵山县一位50岁的农民为了谋财可谓挖空心思,甚至想出以“民国纸币换人民币”这一奇招来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朗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人民币45013.18元返还给被害人李蓓北。

  2012年5月开始,陈朗多次对家住南宁的李红思谎称在浦北县有很多民国时期的旧钱币“蓝三星”、“红两仟”可以拿去换钱,李红思信以为真,于2012年8月8日将1000元打入陈朗同居女友陈某的农行卡账户上,让陈朗帮忙联系购买旧钱币事宜。同年9月8日,陈朗打电话给李红思谎称已经找到了旧钱币,并叫李红思带钱到浦北县来购买。同月10日李红思来到浦北县小江镇,陈朗欺骗李红思讲用红纸包住现金到山上祭拜才可以取走旧钱币,李红思按陈朗的要求将祭拜用品、现金36000元和一个1080元的红包一并交给陈朗,之后陈朗叫李红思先回南宁,过几天后再来取旧钱币。陈朗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几万元收入囊中,甚是得意,又准备故伎重演。

  同月12日下午,陈朗打电话给李红思叫其再拿36000元多买点旧钱币。次日,李红思和其丈夫盘某带了20000元一起来到浦北县小江镇,陈朗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李红思的20000元,并叫李红思回南宁等其送旧钱币上去。李红思回到南宁后多次打电话追问陈朗为何还不送旧钱币给其,陈朗便谎称已经到横县但车坏了,之后便将手机关机。陈朗为使李红思不起疑心,便找人冒充其妹妹打电话给李红思说“陈朗在横县出事,被公安机关扣押了”。之后,李红思再也无法联系陈朗,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被骗后,于2012年9月18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嫌诈骗,陈朗于2012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朗犯诈骗罪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部分赃物已被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提出其中的1000元是路费,不是诈骗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已追缴的赃款45013.18元,应返还给被害人张肖。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