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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安全何处设卡?

2018年1月3日  宾阳著名律师   http://www.zwywzy.com/

检方:发卡、持卡、刷卡“三方联防”

来自浦东新区检察院的统计资料显示,去年该院提起公诉信用卡诈骗案10件11人,而今年1至4月该院受理同类案件已达26件27人,案发率出现较大增幅。近期信用卡诈骗案趋于多发的态势,表明当前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金融领域遏制犯罪越来越突出问题。随着信用卡交易方式的日益普遍,市民如何预防这一新型犯罪的不法侵害,日前走访了浦东新区检察院。

谁动了“奶酪”

除了偷窥或盗取别人信用卡密码进行犯罪外,据检察机关统计,恶意申领信用卡实施套现与挥霍,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占有70%以上的比例。犯罪分子以个人或冒用亲朋好友名义,伪造虚假收入证明或身份证,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后透支使用。由于单张信用卡透支额度有限,涉案人员往往向不同银行申领多张信用卡,用刷卡消费、ATM机自动取款以及帮助他人“刷卡”消费套取现金等方法,多次作案拒不还款。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由于内地信用卡消费市场尚未完全成熟,普通市民无法分辨信用卡特别是外卡的真伪,某些港澳地区的伪卡团伙趁机将从香港获得的信用卡卡号及持卡人签名信息等在外地制造假卡,并招募人员进入上海等大城市,伺机在商场、大型超市等地大肆刷卡购物,聚敛钱物。今年以来,浦东检察机关已受理了此类案件2起,总案值近10万元。如犯罪嫌疑人李灿业等,在去年底先后伪造的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大新银行等境外银行信用卡在本市徐家汇、南京路等地刷卡购买洋酒、首饰、手机等价值6万余元的各类高档物品。

案件直击“软肋”

通过案件分析,暴露出信用卡在申领手续、信息体系不尽完善的弊端。不少银行方面对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的个人情况、信用情况的审核不够仔细,加上不同金融机构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等,给信用卡诈骗犯罪留下了漏洞,加大了金融风险。其次,不少市民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缺乏,一旦信用卡被人盗用,接受信用卡消费的一方并不核对持卡人的真实身份,也不比对持卡人的签名或盖章与预留印鉴,客观上给了那些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人以可趁之机。

走访有关法律界人士,专家认为信用卡犯罪的法律适用有待完善。因为现有刑事法律中对信用卡犯罪行为的列举尚不全面,对恶意透支的时限标准、信用卡诈骗中的单位犯罪等问题尚未明确,这些也都给司法实践中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局限。

“卡”住信息安全

检察机关建议,发卡银行进一步规范信用卡申领手续,建立起金融机构信用卡信息共享管理体系。对那些用虚假证明文件申领、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更以及具有恶意透支、拖延还款等不良记录人员的情况信息,实现共享,构建有效防范预警平台。接受信用卡消费的商户、机构,要加强对刷卡消费的审核力度,注意比对签名或印鉴,在营业员、收银员中普及防范知识,及时将可疑对象、可疑情况上报管理部门,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就持有信用卡的市民而言,检察机关忠告: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取款时注意身边有无可疑人,提防密码被人窥视。在交易后,细心督察对方及时返还信用卡。同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资料,不轻易出借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今年3月,浦东检察机关曾办理一起网络黑客远程窃取个人网上银行帐号的盗窃案。检方提醒市民,个人电脑安全防护十分重要。对一些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不要打开,不要浏览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不要下载未经杀毒处理的软件,更不要打开msn或QQ上传送过来的不明文件等。


文章来源:宾阳著名律师
律师:卓文彦[南宁]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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