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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男童教师被控制 强制措施有哪些类

2017年12月4日  宾阳著名律师   http://www.zwywzy.com/

性侵男童教师被控制

在7月29日,湖北省武穴市一名7岁留守男童遭同性老师性侵半年被曝光,近日得知消息,当地公安部门已经成立了专班并对嫌疑人进行了控制,展开调查。

强制措施有哪些类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大,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的控制可能是强制措施中比较强硬的拘留或者逮捕。


文章来源:宾阳著名律师
律师:卓文彦[南宁]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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